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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路径及长效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6-12-05     作者:     分享到:

 

以生猪为主的畜禽养殖是嘉兴的农业传统产业,养殖区域广、总量大,近20年来,我市禽畜养殖业年均增长8.5%(总养殖量1992年为2729.15万,2012年为7397.11万),这一产业在为人们提供大量畜禽产品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面源污染。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对嘉兴市新丰等养殖密集地生猪养殖业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畜禽养殖业排放的COD和氨氮量分别占嘉兴市污染物总排放量的40.9%和30.6%,占农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的92.7%和80.8%,而在畜禽粪尿排放量中最大的就是猪粪尿,达到排放总量的70%。可见,部分养殖密集区域已经超过了当地环境能够承载的范围,成为环境污染的源。目前,我市的水质仍以Ⅴ类和劣Ⅴ类为主,其中畜禽养殖业污染有较大的贡献率。从去年“9.11”治水大会以来,市委、市政府将治水工作列入嘉兴生态建设乃至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探索研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路径及长效机制、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成为我市关注的重点问题。

一、本市畜禽生产及养殖污染治理现状

(一)畜禽养殖生产情况

2012年,全市生猪年饲养量达734万头(其中年末存栏273.1万头、年内出栏461.09万头),年饲养家禽6475万羽,湖羊约150万头,牛5000多头,兔123万只。全市畜牧业产值82.5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2.51%。生猪养殖主要集中于南湖、嘉善、海盐三地,其中新丰、凤桥、大桥、新塍、姚庄、惠民、西塘、新埭、元通、沈荡10个镇(街道)常年存栏生猪饲养量占到全市的近50%,而家禽养殖以海宁、桐乡两地为主产区,饲养量占到全市总量的52%。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从2009年开始,我市在总结南湖区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简单处理向工业化处理逐渐过渡”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建设。截止 2012年底,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030.69万元,建成无害化处理池573座,容积4.05万立方米,2012年无害化处理池处理病死家禽32.56万头、家禽113.67万羽,同比分别增加了85.1%和102.84%。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强势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结合全市“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违章猪舍的拆除工作,实行生猪养殖业的转型发展,其中加快推进工业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是重点工作之一,南湖区、嘉善县、海盐县要求在2013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4个县(市、区)要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逐步淘汰现有公共无害化处理池并做好土地整治复垦。尽快形成以工业化处理中心为主、无害化处理池为辅的无害化处理格局。

(三)畜禽排泄物处理   

2012年,全市累计收集畜粪70.65万吨,生产初级有机肥22.02万吨;直接供应农户或基地使用的有10.02万吨.按照“两分离、三配套”要求,我市持续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截止2013年6月,全市共完成了3万多家生猪养殖场(户)治理工作,共建设沼气池约34万立方米,沼液池60.1万立方米,干粪池11万平方米,雨污分离设施75.2万立方米。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缺乏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有待优化,规模化程度低、产业化还有待提高。在我市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区域集聚明显,因缺乏产业布点规划和无害化收、运、处体系的多元化布点规划,在一些河道水源、城市郊区等生态敏感区、重要区域未完全达到与“十二五”期间的养殖总量控制目标相对应的布点要求,未能构建起畜禽养殖与环境承载相适应的产业格局。同时,我市畜禽养殖业以小、散、多、密为特征,规模化养殖水平比较低。以生猪养殖为例,2012年全市有生猪养殖场(户)近12.7万户,其中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仅1.3户,而出栏规模50头以下的养殖户有11.4户,占生猪养殖户总数的89%,散养比例高,规模养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10.57个百分点。在嘉兴该产业链完善,劳动强度低,替代产业的比较效益不高,从事生猪养殖的农民年纪偏大,缺乏其它产业技术知识且学习能力较弱,受融资难、用地及环境制约、组织化程度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专业人才缺乏、缺乏市场预警机制、缺少专业部门规划指导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加之近期猪价回升,退养转产能力和动力不足,严重阻滞了该产业的发展。

2、治污设施老化(粪便、沼液出路、病死猪处理)、排泄物处理难,科技支撑力量不足、缺乏有效的跟进措施。由于缺乏维护,部分早期建设的雨污分离设施(石棉瓦盖板)出现了老化、破损现象,新建猪舍还存在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或原有设施不能满足现有养殖规模治理需要的问题,极易污染环境。大多数小、散的养殖场(户)病死畜禽处理设施不足,无害化处理能力有限,致使部分畜禽尸体被低价抛售,或随意丢弃,给食品安全疫病防控带来了严重威胁。同时,由于当前耕作方式和用肥习惯的改变,导致目前种植业和畜牧业逐渐分离,大量沼液不能实现完全还田利用,牧场与园区、基地对接不够紧密,再加上随着人工、油价不断上涨,沼液异地利用成本很高,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沼液的综合利用难题一时还未解决。目前,虽然“两分离、三配套”处理模式在我市得了广泛推广,并积极探索了发酵床养猪、生物陶瓷球以及小球藻处理等技术,但还未真正用于生产实际、进行大规模推广,特别是沼液深度处理、干粪无臭处理和沼气压缩处理等这几项关键技术未取得实质性突破,缺乏简单、实用、高效、低耗,便于大规模推广的处理技术,制约了污染整治全面展开。

3、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制、区域联动机制还未有效形成,缺乏长效的管理手段。虽然已经出台《嘉兴市生猪养殖污染处置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对生猪养殖污染处置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但尚未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补偿原则,出台排污费收取机制,同时,对病死畜禽和畜禽产品有偿集中回收补助及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后续管理等补助尚未完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农业政策性保险还有待完善,对退养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创业资金支持等用经济手段引导养殖户产业升级方面还有待制订财政扶持政策及一系列配套政策。另外,从畜禽饲养到畜禽产品上餐桌,其监管环节涉及农业、经贸、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管理等多个执法部门,并涉及多个区域,极易造成部门之间、责任区域相互推诿,监管难以到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畜禽养殖业管理体系,环境保护部门偏重于环境执法的职能,尚未建立完善的畜禽养殖环境监测网络,难以全程监管排污和病死畜禽处理,而对于不法行为调查、取证、处罚的难度大,存在打击不力。

4、农民生态环保意识差、环保生态意识尚需普及。一方面养殖户违章搭建养殖,无配套处理设施,或是注重规模扩大、增加产出,而污染防治考虑不多,污染防治的投入明显不足,从全市生猪养殖场情况看,60%以上的散养户缺乏干湿分离污染防治设施,实行了干湿分离的养殖场大部分未建规范的废渣储存场所,还有30%的养猪户相应的集粪池和化粪池也未能建成,生猪粪便任意排入外环境,政府监管难;另一方面农户法律意识淡漠,大量的畜禽粪便污水及废弃物任意排放入河,使水质不断恶化,同时,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现象依然存在,甚至会向不法商贩出售病死畜禽,导致病死畜禽流入市场,从而对食品安全造成严惩危害。

三、外地的成功探索及经验启示

近年来不断崛起的现代化畜禽养殖业,一方面保障了市场供应和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却成为环境污染的源头。在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养殖业升级中,如何走出环境污染的困局?江苏、湖州、上海一些地区在规模养殖污染减排方面进行了积极创新与探索,给人们带来了一系列思考与启示。

(一)江苏经验:种养循环  牛粪变成有机肥

  养殖业的污染问题还是要通过养殖业自身的转型升级来解决。江苏省农林专家介绍说,在已形成规模化养殖的基础上,必须依托多种技术手段,实施畜禽有机废弃物集中处理,再通过市场机制开发商品有机肥,为养殖业污染"减负"的同时减控农业化肥使用,进而构建一种变废为宝的"大循环"模式。这就是苏南地区探索"无害化集中处理、资源化集中利用"的治污路径。

  江苏春晖乳业有限公司将600多头奶牛产生的粪便进行沼气发酵,沼液通过管道输送到牧草地浇灌,优质牧草又为奶牛提供了食物来源,沼渣还可以用来养殖蚯蚓,创造了种植牧草、饲养奶牛、牛粪养蚯蚓、蚯蚓粪还田的良性循环生态链。以前20元1吨请人拖走,现在20元1吨到外面去收。以前视为污染物的牛粪,制成有机肥后非常畅销,每吨售价350元,还能拿到省里200元/吨的补贴。使用沼液替代化肥后,每亩可节约成本200元以上。而养殖场每天需要30多吨牧草,现在全部实现自我供给,又省下一笔庞大的饲料成本。

(二)湖州经验:变废为宝 倡导资源再生经济

   2010年,湖州市决定建立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高热值工业固废与病死动物混烧的方法热解炭化工艺进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2012年底,回转窑焚烧炉正式投用,日处理能力20吨,基本满足全市病死动物处理需求;并建立了涵盖各县(区)的7个乡镇收集点,工作人员与养殖户、乡镇联系,上门收集病死动物,放入收集点冷藏。该技术特点是在无氧环境下利用高温使有机成分裂解,并形成固体炭化物,这项技术在国内属首创。减少了二噁英的产生几率,同时该工艺清洁,动物尸体无需破解,处理过程无异味,并且实现了炭素固定与炭减排。通过热解炭化技术产生的生物质炭用机器磨成粉状后,可直接用做土壤改良剂、燃料等,使资源得到再利用。同时,炭化使用的热源是用其他废弃物产生的热能。

(三)武汉经验:种养结合 养殖场变身农家乐园

实施种养结合,推广“厌氧发酵+土地吸纳”,通过肥水管网浇灌果树、茶叶、蔬菜等作物。种养循环模式主要以生猪养殖区为主导,生猪养殖区的废弃物通过沼气设施产生沼气、沼液和沼渣,产生的沼气主要用于猪舍火焰消毒、猪场供暖等方面;沼液和沼渣成为特色水产品养殖区、茶园、蔬菜和果树等四大功能区的肥料。

武汉金林公司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72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池,铺设1000米沼液管网,基本形成了清污干湿分离—多级沉淀—管网输送以及生物发酵分解粪污等封闭式无害化治污体系。并采用迁村腾地的模式流转土地3056亩,以公司现有4万头生猪养殖(256亩)为主导,发展了1000亩有机茶叶种植基地、1000亩特色水产品养殖基地、800亩绿色蔬果种植园,形成了“猪—沼—茶”、“猪—沼—果”、“猪—沼—鱼”和“猪—沼—菜”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四、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路径及长效机制研究的意见建议

分析近几年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我们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经局等若干个市级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市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二是完善政策制度。通过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减量提质,减少病死数量;通过财政贴息、经费补助等方式加大对畜禽污染物处理工作的扶持力度;同时构建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与畜禽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沟通桥梁,完善收集处理机制,积极推动畜禽养殖污染物的“零排放”。

2、编制专项规划、制定治理路径。编制全市性的生猪养殖业专项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养殖用地,重点做好规模养殖场及无害化处理设施(集中、分散)的合理布局。在此基础上,各县配套编制辖区内的专项发展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实现生猪养殖业空间布局合理化、养殖适度规模化、养殖模式生态化、配套服务社会化、监管机制长效化,同时,结合运用嘉兴“天地图”,以智慧信息技术来对规模化养殖及处理设施的布点进行实时动态监控,进一步加快推进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平台建设,建立网站、会刊和简报,搭建为全市养殖户服务的平台。

3、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分工。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有条件的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二是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市、县两级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生态及水环境治理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县、镇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治理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污染治理与新建项目审批挂钩制度,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4、实现“减量提质”、引导转产转业。全力推进拆违,实现“减量提质”。细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禁养区内猪舍和限养区内违建猪舍一律依法予以拆除。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散养户、规模养殖场”)的组织形式,通过相互参股、订单生产等多种措施,培育新型畜牧产业主体。鼓励生猪养殖场(户)转产转业,对主动退养转产的,给予一定转产项目补助和技术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免费开展创业就业培训,鼓励退养农户加入农村劳务合作社实现就业,支持到二、三产业就业创业,增加劳务收入,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5、多元筹资保障、加强政府扶持。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适当引进央企、民营投资、规模养殖户对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态化养殖场的技术研究和投入,并加以政府补贴和奖励。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和政策扶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补偿原则,积极探索排污费收取机制。

6、加强执法检查、合力联动推进。发改、公安、司法、财政、国土、环保、农经、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而为,通过开展联合专项执法等方式,加大对“过路猪”、利用餐厨废弃物(泔水)饲喂生猪、租赁土地养殖、病死猪乱抛乱弃和流入市场、生猪逃检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7、强化要素保障、完善长效监管。进一步落实畜粪中心用电、用地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有机肥推广、沼液综合利用的补助力度。充分发挥四级监管体系作用,对规模养殖场(户)的治污设施使用、排污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加大巡查力度。完善后续管理服务机制,逐步从政府主导向行政要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方向转变,积极探索完善后续管理社会化服务。

8、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法制、政策等宣传,及时报道转型发展、转产转业等典型事例,公开曝光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等行为,增强广大村民和养殖户的法治意识、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生态养殖、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特别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危害身心健康的警示性教育,积极培育和促进环境保护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自治,创新管理模式,引导农户树立正确的经济利益观和生态价值观,切实承担环保责任。